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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奶酪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发布时间:2024-01-22 来源:盟品牌建设促进中心

2024年1月15日,经行署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锡林郭勒奶酪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以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推动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发展,促进农牧民致富增收。本次《管理办法》的重新制订主要针对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修改:一是总则方面。确定锡林郭勒奶酪品牌包括区域公用品牌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二是特性方面规定锡林郭勒奶酪奶源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内。明确锡林郭勒奶酪区域公用品牌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种类。 三是申请方面。规定申请主体原奶需来自盟内牧户及自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全年原奶采购量中盟内原奶采购量不得低于50%,盟外原奶需采购自规模化养殖场自产奶。同时申请主体属地政府需具备原奶、产品检测能力,建立冷链物流体系。是使用方面明确授权主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授权主体产品可使用锡林郭勒奶酪区域公用品牌标志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附:锡林郭勒奶酪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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